《民主在美國》這本書是為了當時的法國在經歷了1789法國大革命後的半世紀針對當時法國、歐洲的現實問題而寫的。與其約同時期從英格蘭分離而出的清教徒卻能在新大陸逐步建立現代民主的規範。

托克維爾以考查獄政的名義前往美國,回到法國後以自己的獨立觀點寫了這本書,從法國人的角度看美國,如實的闡述了民主是中等的善,見不到上層的優渥豪華,卻也不見低層的可憐悲歌,並進一步針對法國人解釋:我們應該如何為一套較好的民主做準備。以美國有過的民主經驗為本,協助法國人從中學習,替自己未來必然要走的民主道路做準備。

而臺灣現今的處境與當時的清教徒遠離英格蘭有某些程度的類似,這也是我們兩百多年後讀這本書時,應該要特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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