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都醫案》兩卷,明代倪士奇撰。因其上下卷分載的是在北京和南京的治案,分為北卷和南卷,故爾又稱《南北醫案》。南北卷各有四個《序》。記案的時間是《北案》在先,《南案》在后。序書最晚者為《南案·葉紹顒序》,寫於明崇禎十四年辛巳(一六四一)。三年后,甲申政,由此可知,此書栞刻於明亡之前。現茂於浙江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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